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起草了《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全面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此全文公布。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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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10月12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s://sc.ankang.gov.cn/Content-23188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