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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77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16时37分

类别:A 

刘锴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夜间(地摊)经济提质升级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摊经济既体现了一座城市烟火气,也是城市综合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的一个窗口。近年来,我局围绕省市“稳就业、促消费”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依法规范、精细管理,全市共设立摊区(点)104处,摊位2614个,解决就业3211人,努力实现市容和繁荣、卫生和民生、城市之美和“烟火气”共生共赢的目标。

一是科学制定标准。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先后编制完成《安康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制定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实施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工作措施》和《安康中心城区摊区(点)精细化管理标准》,明确摊区(点)设置类型、设置标准、管理规范。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紧扣城市创建,围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六个周边”、“十乱”治理,创新“一街四管”,实施专项整治,精细管理。中心城区先后实施翠屏路、白庙巷、滨江大道等5处共1.15万平方米便民市场建设,新增摊位1000余个,规范设置临时果蔬和早夜市疏导点37个,满足市民群众购销需求。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在摊区(点)设置过程中充分听取街道、社区意见,鼓励群众参与,尽力满足群众生活需求。充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按照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等方式,积极引导国企和其他社会资本参与摊区(点)经营管理。在摊区(点)设置后,落实监管责任,对摊区备案、垃圾处置、燃气安全等事项强化日常联合检查,督促规范经营。

二、下一步工作

您提出在监管中引入“黑白名单二维码”、“十二分制”管理、实施片区点位考核和探索公司化运营、强化行业自我管理等建议非常中肯和有借鉴意义。我们在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中已采纳和吸收。

一是推动管理提质。围绕新时期城市市容管理需要,按照科学布局、规范管理、因地制宜、确保安全的原则,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提升商业综合体特色外摆、特色夜市、户外展销、临时促销等设摊经营行为,推进共管共治。

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围绕市场周边、部分路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路为市等问题持续反弹问题,落实“一街四管”机制,固化联合巡查执法,持续开展市容秩序规范整治提升攻坚。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城市市容管理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安康智慧城管”小程序及时发布摊区(点)设置规范和位置,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占道经营和不规范经营等行为。深入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 服务群众面对面活动”,加强社区设摊经营工作指导,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努力形成市民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真诚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7月15日   

 


           

联系人:段伟    电话:33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