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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法治建设自查工作总结

作者:来源:政策法规科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10时48分

按照《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安法办发〔2023〕26号)要求,现将我局法治建设自查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抓学习提站位,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局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8次,集中研讨 4次。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自觉把城管工作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针对餐饮油烟、违法停车等执法主体不合法问题,推动市委编办调整了执法事权和权责清单。
(二)抓宣传提质效,持续营造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结合工作检查,深入项目工地、燃气企业、餐饮单位宣传《城乡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现场说法、现场普法。组织开展城管执法人员培训 3期,培训一线执法人员 200余人次。结合“城市管理进社区,服务群众面对面”、普法宣传月、 “12.4”宪法日等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 2万余份,努力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抓机制提能力,切实提高城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印发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创新推行执法案件“三会一审签制度”,即案件初审会、法制审查会、重大执法案审会、执法决定书审签。聘用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案件的讨论审查。今年召开重大案审会 3次,作出执法决定 6件,发回补充调查1件,案件法制审核率 100%。
(四)抓重点提实效,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完善管理标准。编制完成户外广告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三个专项规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制定出台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三个办法,起草《安康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二是推进垃圾分类。全面启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新区省级示范区建设加快实施。建立责任体系“三个清单”,完善分类投放、设施配置等工作,试行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举办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系列活动。在全国同类城市评估排名中实现分值、名次双提升。三是升级数字城管。按照扩面、兼融、提升要求,推动城市“运管服”平台升级,建成无人机巡查管控、智慧停车管理等行业应用,加快推进市级“规划、建设、管理”三环节“一网统管”互通共享升级。
(五)抓协作提配合,不断深化联勤联动强执法。联合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建立了行政争议预访调处机制。建立完善联合巡查执法机制,抽调公安、城管、交警、市场监管等部门人员组建 5个联合巡查执法组,聚焦重要区域、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由县级领导带队每周开展两次集中巡查执法。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 267次,出动车辆 876台、出勤人员 3252人;处理“三车”乱停放 7820余起、拖移 2080余起;清理流动占道出店经营 8460余起;清理处置各类污损广告、软体广告、野广告 11000余处,乱堆乱放和卫生死角 690余处;清理拆除乱搭乱建 33起。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大部分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在案件受理办理过程中存在执法能力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执法主要依靠人力巡查,发现问题的效率相对不高、时间较为滞后,导致城市管理当中的一些实际问题难以及时得到解决。三是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没有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管理信息共享、配合协作的有效途径,难以将事先准入、事中监督与事后执法等环节有机结合起来,形成部门管理的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为民服务。落实“双 721”工作法, (即人员部署上街面管控 70%、机动巡查 20%、 “两违”整治 10%,工作方法上服务 70%、管理 20%、执法 10%)。深化“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建立健全“包抓责任、巡查服务、快速响应、四方联动、监督考核”五项机制,努力形成“一单位一特色,一社区一亮点”,聚力打造城管执法为民服务实践活动新样板。
(二)强化科学管理。坚定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作用。进一步优化“一街四管”,固化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夯实“门前四包”责任,加快实施“一网统管”,以城市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创新,不断推进城市精细化水平提升。
(三)强化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完善执法人员多层次、多形式、常态化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大培训”活动,促进城管队伍素质大提升。严格落实《陕西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推动“三项制度”全覆盖。全面提升“三会一审签”办案机制,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执法办案质效。
(四)强化户外广告管理。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按照“统筹规划、减量提升、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美观安全”的总要求,持续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整治提升行动,基本实现中心城区楼顶、墙面违规广告清零目标。严格设施审批,认真落实户外广告设置“三区”管理,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审批监管,严禁在国家机关、文保单位、城市地标建筑、交通安全设施等设置户外广告,严控高空及建筑墙面设置广告设施。提升广告品质,按照“设置规范、特色鲜明、品质优美、管理精细”原则,夯实属地日常管理责任,推进广告牌匾设置示范街区打造,举办“最美店招”评选活动。
(五)严格“两违”管控。严管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违法建设管控责任,整合两违管控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力量,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区局聘、队管、街(镇)用、双考核”。完善网格职责,严格考核要求,建立工作制度,提升队伍整体能力水平。严控增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全流程监管,紧盯城区重点项目、棚改区域、重点地段“两违”苗头问题,持续不间断、无死角、全覆盖巡查检查。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及自建房作为管控重点,突出审批权限监督和审批范围界限划定,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实施违法建设销号管理,严控新增违章建筑。严格考核。落实市区“两违”管控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强化管控队伍人员、资金、成效考核,实行月检查、季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市级专项资金拨付和人员聘用核定主要依据。
(六)推动立法执法。完成“两立法一发布”。推动《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康市停车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启动。力争《安康市户外广告设施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条例》通过省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并发布实施。加强行政执法。一方面开展全市城管领域事项执法培训,提升办案质效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依法严查房地产市场、建筑工地、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燃气管理等住建领域违法违规问题。联合生态环保、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餐饮油烟、生活噪音、车辆停放等执法事项。进一步完善执法协作机制,厘清执法监管与处罚的权责边界,确保执法合法、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