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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420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1日10时10分

类别:B


郑春花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行为,破坏城市生活环境,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近年来,我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积极加强文明行为引导,专项治理“十乱”行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职责,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参与或举办“全国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等主题活动,宣讲健康常识,普及市容环境法规,增强市民环境卫生意识,培养良好文明习惯。二是制定行为标准。根据中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安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安康中心城区公厕维护管理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积极协助市委文明办起草《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禁止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等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并在公共场所规范设置有关提示标语。城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等新购置安装灭烟设施230处。新增有关标语标识110处。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围绕文明城市创建,积极开展随地吐痰等专项纠治执法行动,以批评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通过公开曝光,劝导市民将痰吐进纸巾或垃圾袋后投入垃圾箱,培育文明行为。四是强化社区监督。通过“12345”举报热线及“啄木鸟随手拍”微信公众号,鼓励市民积极对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举报。采取转发“痰吐文明”朋友圈和积分方式,强化违法人员教育。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广泛动员。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和“城管进社区”活动开展,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公开曝光不文明行为,倡导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等绿色生活方式,培养文明习惯,持续改善市容环境卫生。

二是完善设施。进一步完善公共场所灭烟设施、痰吐设施配置,规范文明标语设置。在城区主干街道、公交站台、广场等户外公共场合,合理布局吸烟点,设置灭烟器、烟灰缸和醒目的引导标识、控烟标识等,定期维护、清理,提升卫生文明水平。

三是强化监管。持续开展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等违法行为整治,通过“啄木鸟随手拍”等加强社会监督,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批评教育,集中公开曝光,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真诚希望您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7月19日

 

 

 

            

联系人:马      电话:0915-333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