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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08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3日17时06分

类别:A

王晓勋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管理行人在汉江城堤及沿江两岸乱溜宠物狗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一是督导中心城区各分局及城管执法大队利用日常巡查、联合执法、参与重要会议、重点活动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对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广场、公园、城堤等公共场所的不文明遛犬人员进行劝导,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并自行清理宠物狗粪便。城管执法人员结合劝导,及时向其宣传《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养犬的相关要求以及安康市文明养犬的倡议公告,引导市民规范养犬、文明遛狗。二是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网络媒体、城市公共宣传阵地优势,广泛宣传安康新民风、“市民文明公约”、文明养犬以及文明出行的等规定要求,巧借安康广播电台抖音、小视频、微信公众号对不文明遛狗、随意抛洒便溺等行为进行曝光。

二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汉滨、高新环卫中心结合中心城区日常保洁、道路冲洗,及时做好城区、社区道路宠物粪便清理和深度保洁,加大主次干道、背街里巷及墙角路缝等隐蔽区域的巡回保洁频次,疫情期间,我们结合城区消杀,对宠物粪便清理后的污渍残留还增加了冲洗、喷洒稀释消毒溶剂等措施,减少环境污染,阻断细菌传播途径。

三是注重密切协作配合。积极主动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饲养、经营犬只过程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尤其是对人流量多的区域和小区,加大监管力度,安排人员全天值守,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和报告。在2021、2022年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汉滨分局城管公安大队对中心城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30余只流浪犬只进行现场处置,有效地防止了流浪犬只伤人和传染病毒的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和措施,持续在宣传教育上发力,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抵制违规养犬行为。加强部门协作联动,着力建立层层把关、源头监控、齐抓共治的良好格局。加强对中心城区公共区域的保洁力度频次,不断提升环卫作业质量和环境管理水平;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理解!请您一如既往对城市管理工作给予支持!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海超    电话:333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