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起草(实施)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6月2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市容环卫科 李胜蓝 联系电话:3330130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外环路口
附 件:《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统计表》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6月14日
附件
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统计表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清理建议 |
备注 |
1 |
安政办发[2021]1号 |
《安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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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政办发[2021]2号 |
《安康市城区街道“门前四包”责任管理办法》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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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政办发[2022]2号 |
《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
拟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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