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说明
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关键小事”。2020年9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11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门以建城〔2020〕93号文件联合印发。2022年5月16日省住建厅等12部分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陕建发〔2022〕113号)。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省政策文件精神和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考虑
垃圾分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具有经济、生态、社会三方面的效益。《方案》分年度明确工作目标,重点加强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分类设施建设,提升改造现有现有垃圾收集设施,加快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处置、大件垃圾拆分、有害垃圾暂存等分类处置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立法,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建立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提供软件基础。三是加强全链条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市级抓统筹、县(市、区)抓组织、镇(办)抓实施、社区抓落地的四级联动机制。完善前端收集、中端运输、末端处置进行全链条管理,推动源头减量,使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
三、起草过程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在总结近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中省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起草了《方案》初稿,经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通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送审稿,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3大部分,6个方面重点任务,22项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分年度、分区域分别提出主要建设目标。
第二部分是工作任务。包括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习惯养成、长效机制6个方面。围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明确部门职责和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机制建立、资金保障、社区治理、成效评估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评估考核,以垃圾分类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五、有关说明
(一)实施范围更广。《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全市各县(市、区)全面启动本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机制,因地制宜推动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再局限于中心城区四办和高新区范围。
(二)目标更具体。《方案》明确2023年底各县(市、区)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中心城区实现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住小区覆盖率达90%以上,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到2024年底,各县(市、区)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三中心一基地”基本建成;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基本满足需要。高新区全面建成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区,形成示范效应引领全市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标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三)设施更完善。《方案》明确加快实施中心城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处置平利县、紫阳县等“五县四区”生活垃圾。力争到2025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200吨/日以上。推进中心城市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覆盖汉滨区、高新区、瀛湖旅游区、恒口示范区区域。根据处理能力、经济运输半径、垃圾收运需求等推进周边县(市)协同处置厨余垃圾,完善协同处置机制。
(四)考核更严格。《方案》明确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问题通报制度,实施绩效评估,落实激励政策,完善问责机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县(市、区)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单位责任。建立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