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抓紧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现将我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和处置单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附:安康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单.pdf
安康市建筑垃圾处置单位清单.pdf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