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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0日14时52分

类别:A


刘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对于城市管理很有参考价值。提案收悉后,我局(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实地调研,认真办理。

一、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调研。针对您指出的静宁路、党校路等路段城管与经营者的矛盾、老百姓与经营者的矛盾、市场管理者与经营者的矛盾以及环境卫生等问题,我们组织开展了专项调研摸清了情况。创卫初期,为缓解市场不足的压力,文昌路改造期间,市、区创建办将静宁路确定为临时性过渡市场。2016年静宁综合农贸市场建成投用后,市、区创建办组织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但收效甚微,国卫复审期间市区城管、市场监管、交警以及办事处再次成立联合执法整治队,强势开展整治,静宁马路市场临时得到了取缔,但联合执法队解散后,马路市场又死灰复燃。经调研,静宁路马路市场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是市场区位优势大,该路段四通八达,东有静宁小区、阳光城,西有城市花园、南有兆亿大厦,北有紫荆花园等14个小区100多幢居民楼6000余户2万多人,市场需求旺盛;二是市场布局不合理,新建的静宁综合农贸市场位于静宁北路,无法辐射人口密集的静宁南路,静宁路马路市场的存在正好弥补了这个不足;三是静宁路综合农贸市场功能不健全、收费偏高,市场未按行业标准建设,分区不合理、未配套停车场,加之年缴费近1万元,经营户认为收费高不愿进入;四是原静宁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有500余户(含周边巷道),多数为周边失地菜农和自产自销农民,很多为60岁以上老人,执法整治争执多、难度大。中心城区党校路以及其他路段的马路市场形成原因和静宁路情况大致相同,均属于历史原因和利益驱使交织,管理难度大、反弹几率高,由于执法力量限制,时有反弹也在所难免,但我们从未放松管理,切实督导汉滨城管分局、高新区城管执法局不断加大整治力度,竭尽全力维持城市市容秩序。

二、根据调研结果组织整治。静宁马路市场的存在与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称号极不相符,既影响周边市民生活,又影响市容交通,群众意见大、政府领导关注度高,必须予以取缔。近几年来,在市住建实行静宁南路改造的同时,安康市印发了《取缔静宁路马路市场工作方案》,汉滨区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取缔静宁路及周边街巷马路市场的通告》和《关于取缔静宁路及周边街巷马路市场联合执法工作方案》。组织区城管、交警、市监以及城区“四办”等部门单位拉开了彻底取缔路马路市场序幕。尤其是今年以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抽调公安、城管、交警、住建、市监等部门人员59人组织开展了联合巡查执法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据统计,今年6月以来中心城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整治中,累计清理占道经营4389起,整治流动摊贩集中地25处2805人次,整治乱停乱放拖移违停“三车”1200余辆,纠治文明停车行为2000余人次,中心城区目前市容整洁、秩序通畅,得到了市民广泛好评,其中就包括您所说的静宁路、党校路等马路市场的整治。

三、以巩固为目标建立长效。针对您提出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我们坚持城市主次干道实施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道路清扫保洁“五位一体”标准化作业。另外,为防止马路市场整治成果反弹,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督促各大队城管执法人员实施轮流蹲守,对相互推诿扯皮、工作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切实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不回潮。

您建议的落实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我们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全面落实您的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期待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9月1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