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罗时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垃圾堆放、分类、清运的提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中提出合理选择垃圾堆放点位置的建议
我局下属汉滨分局环卫中心承担着中心城区250万㎡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全年20余万吨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消纳处理和城区80座公共厕所、70座垃圾收集房、2座转运站、160个收集站点以及各类环卫设施的日常运行管护等工作。
近年来,在市区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各类创建活动的推动下,安康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设备有了大幅改善提升,我局新增了一大批新型设备,有效地提高了环卫作业水平,降低了人工作业强度和安全风险,为城市的干净、整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在建设时未规划设置垃圾收集设施,严重影响后期的垃圾清运,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当前我局采取在城市公共区域修建垃圾房和垃圾散点的形式解决市民生活需求,并积极向住建部门汇报,以期达到环卫设施与建设项目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使用的效果。
您提出的党校路等路段,就存在规划建设时未同步设置垃圾收集设施的问题,随着城市不断发展,商户、摊贩不断增多,每天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自然形成了很多散落的垃圾堆放点,极大地影响了区域的市容环境卫生。为提升区域环境卫生,经市区创建部门的协调,我局在党校路中段及欢喜岭分别投放了垃圾收集房,以解决附近居民的生活所需。2020年我局对垃圾收集房进行改造提升,现在该路段放置的垃圾收集房配置有灭蝇灯、污水管网,为垃圾收集房的清洗提供了保障条件。我局每天对中心城区70座垃圾收集房及160个垃圾散点巡回收集,消毒消杀两次、清洗两次,基本做到垃圾随满随清,路段工人每天对垃圾收集房巡回保洁。该处垃圾收集房如被取缔,势必会造成该区域环境卫生的脏乱差,为保证该区域环境卫生,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该区域垃圾清运频次,加强该区域垃圾收集房的保洁、消毒消杀工作。
二、提案中提出分时段及时清运的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根据中、省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标准和规定,2022年我局制定《安康中心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对道路保洁标准、作业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汉滨分局环卫中心垃圾清运采取小型车辆转运+压缩车直运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城区15辆大型垃圾收集车在城区主次干道巡回收集直接运往垃圾场,实现垃圾收运全天候覆盖,小型收集车配合城区两处垃圾压缩站,解决了大型车辆无法进入的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机关单位等区域的垃圾收运问题。日转运处理量可达400吨,全年清(转)运生活垃圾20余万吨。
为进一步优化清运方案,一是总结城区生活垃圾产出规律,对夜市城、农贸市场等生活垃圾产量大的点位增加清运频次,因清运不及时造成的生活垃圾长时间堆积现象基本得以消除。二是不断深化垃圾清运方式升级,将多处超市由散点露天收集调整为定时定点上门密闭收运,既提高了清运作业的质量与效率,避免了二次污染,又有效降低了清运成本,效果良好。再次,为避免车辆作业对学生上放通行的影响,规定垃圾收集车辆在周一至周五的7:00—8:00;11:30—12:00;14:00—14:30;17:00—17:30等时段不得进入育才东路、香溪路、培新街等路段作业。
三、提案中提出垃圾分类的建议
我市中心城市自2019年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与城市创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公共机构全面开展。制定《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实施方案》《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市区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分类标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目前市、区375家党政事业单位及140所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示范建设先行先试。在汉滨区老城办大北社区、高新区现代城社区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29处,建成宣教中心2处;印发《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在7个具有代表性的行业领域中,确定28家单位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单位,积极开展示范建设;三是广泛发动多维宣传。制定印发《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市分类办分别开展3次大型集中培训,印制发放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宣传手册、收集台账10万余份。市级各单位在包联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安康日报、安康广播电视台、安康新闻网等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多点发力,扩大垃圾分类宣传的受众覆盖面。在中心城区人流密集节点利用户外大屏投放宣传视频 5 处,在机关单位楼梯间、电梯间投放宣传视频 97 处。
您提案中提出的三点建议中肯且实际,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作。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统领,加大环卫基础设施投入和提升改造,合理布置收集站点,严格按照作业标准清扫保洁,打造优美市容环境卫生,同时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方式,使居民逐步拒绝过度包装、减少垃圾量和养成正确分类的行为习惯,增强行动自觉。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