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配置停车资源,有效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停车秩序,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日前《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于今年2月4日起实施新的《办法》如何加强停车管理?又会给安康人停车带来哪些实质性的变化?
安康交通广播《交通有话说》“民生会客厅”邀请到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科科长段伟、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人艾昊、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刘玮、市发改委价格科副科长崔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管理科民警王剑走进直播间,就《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和广大听众进行交流。
Q1:为什么出台《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开车容易停车难,这样的矛盾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这种情况在中心城区尤为突出?
段伟:造成安康中心城区停车难的原因,最根本还是停车设施供给不足。安康中心城区中小型机动车12.03万辆。现有公共停车场178个,停车泊位44555个,算上专用停车场,总停车位应在5万左右,机动车停车位供给量与机动车保有量比值0.4,按照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规定最低1:1.1核算,中心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位缺口7万个。
市城管执法局市容环卫科科长段伟
Q2:《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是否能成为解决城区停车难的一剂“良药”?《办法》将从哪些方面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段伟:为缓解停车难,切实增加停车设施,本《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措施:一是从规划源头严格控制;二是加大停车设施建设;三是强化停车设施管理。
Q3:您觉得这样的办法对当前的管理工作起到了怎样的推动作用?
艾昊:《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安康市停车场管理顶层制度的空白,对停车管理、泊位设置、停放收费、监督考核等方面有了明确的定位,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形成了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了安康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相关工作。
市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人艾昊
Q4:下一步,工作准备如何开展?
艾昊: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出台《安康市中心城区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主要针对安康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范围,因地制宜,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采用“近期高标供给,中期标准建设,远期科学引导”的规划思路,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及在建、拟建项目配建停车设施,逐步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
二是强化物业小区停车管理相关工作。明确车位权属、明确停车费用、加强公开公示、引导自治管理。
Q5:在每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会制定新一年的新增停车泊位目标,将来还有什么新的建设计划?
艾昊:2022年我局计划建设停车泊位1000个,未来将遵循“坚持停车空间挖潜、多渠道保障用地落实、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思路,拟规划新建、改建停车设施近50处,多措并举治理停车痛点。
Q6:听友“河边小草”留言:在一些城中村的村道,比如七里沟村道,还有金川村的村道,车辆停放比较混乱,村委会没有执法权,管不好,能否请交警部门进行管理?
王剑:今年,我们将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和巡逻计划,加强对“城中村”道路、背街小巷的停车管理,让城市道路的毛细血管畅通无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安全管理科民警王剑
Q7: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王剑:今年,我们将加大夜间停车泊位设置, 在城市、城镇交通流量较小的支路、次路、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道路,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车辆临时停放。
Q8:停车场按照性质分为几类,在收费管理方面有什么区别?
崔磊:分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市发改委价格科副科长崔磊
Q9:《办法》实施之后,针对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市发改委还有哪些计划?
崔磊:下一步将配合城管、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对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实行类区化管理,对属于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按照类区划分,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这项工作我们正在进行当中。
Q10:听友“老张”留言: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比较合理,而私人运营的停车场收费有高有低,收费价格是否可以统一起来?
崔磊:按照《陕西省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私人运营的停车场是属于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我们没有权力强制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私人停车场制定收费标准。
Q11:《办法》中,市场监管局的职责是什么?
刘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处无照经营、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停车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和反不正当竞争科科长刘玮
Q12:如果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者没有做到收费公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刘玮:如果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者没有做到收费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停车场经营者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Q13:市场监管部门对停车收费如何监管?
刘玮: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停车收费监管工作,加大对停车服务经营单位规范和指导,督促停车服务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升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服务收费。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发改委、城管等部门联动,建立停车收费长效协作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