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垃圾分类办按照《安康中心城市 2021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对中心城区28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督导调研。
督导组通过实地踏勘、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了解示范社区、小区、学校、医院、商超等示范点建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现场进行反馈,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指引》要求,夯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内容,严格落实管理职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有人管理、有人干事、有人监督。二要因地制宜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严格按照“四分类”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及环境条件,购置或提升分类设施设备,保证满足分类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桶、箱、房等设施要规范标志标识,做好分类台账记录。三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示范点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优势,通过包联入户、培训动员、主题活动、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四要加快建设进度。各牵头单位要加强联系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示范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倒排工期,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各类示范点如期建成,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编辑:郭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