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潘建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区推广使用吸尘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按照生态环保工作的要求,省、市先后印发了《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专项工作方案。针对中心城市多年没有统一的道路清扫保洁标准问题,2020年我局出台了《安康中心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试行)》,该标准对中心城市道路(不含背街小巷)进行摸底统计,按照不同质量标准将123条道路分为三个等级,对每个级别道路的清扫、保洁、冲洗的作业时间、频次、质量要求都制定了量化标准。
2019年我局将环卫设备购置纳入城建项目计划,积极向上争取2284万元资金,安排汉滨城管分局分批采购了多功能扫地车、高压清洗车、抑尘车等作业车型,并严格时间节点和作业频次,制定了作业标准、驾驶员管理办法和驾驶员作业日志。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和“522”工作法,城区道路每天洒水5次、每天机械化清扫2次,每周冲洗2次,重要路段实施雾炮巡回抑尘作业,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扫率保持在100%,城市道路扬尘得到了有效控制,道路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提升。
您在方案中提出的问题,我局将督促汉滨分局一是严格按照要求的错峰时间进行作业;二是所有车辆安装警示灯和提示音乐播放器,车辆上路作业时全程播放提示音乐,提醒行人避让,减小机械化洗扫作业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三是在车辆车身明显位置张贴监督电话,市民可就不文明作业行为直接进行投诉监督,我部门第一时间获知驾驶员违规操作的具体细节,并根据一手信息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管理手段。
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中肯且实际,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和完善工作。根据城区车流人流情况,对具体路段作业时车辆功能的使用、作业时速等实施细节全面规范,并将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与驾驶员奖惩相挂钩,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对市民的影响,努力做到人性化作业。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项目的采购指标和资金支持,在条件成熟时,将吸尘车列入采购计划,在城区进行试点,并根据作业效果推广使用。也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