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提案建议办理 / 内容页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3号建议的复函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年09月09日08时56分


类别:B 


李涛代表:

    您提出《关于解决碳中和落地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低碳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职责,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碳中和的总体目标

 2020年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安康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政发〔2017〕15号)和2020年省考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出台《安康市2020年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在主体功能区实施“多规合一”、推进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低碳产业扶贫机制方面先行先试,开拓创新,对全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

二、我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行动。以中心城市为重点,统筹推进全市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组织开展餐饮油烟治理“回头看”,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全面完成市治霾办下达的320家大型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治理任务和49家大型餐饮单位达标排放核查任务。累计检查餐饮单位15891户(次)、清理露天烧烤668户(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65份,督促餐饮单位安装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

二是开展散煤散烧整治行动。以中心城市为重点,持续开展餐饮门店、户外烧烤等使用散煤行为监管,累计暂扣露天烧烤三轮车15辆,暂扣煤炉及火盆1148个,散煤4.69吨,石炭2.5吨,防止散煤散烧“死灰复燃”。

三是开展冥币垃圾焚烧整治行动。加强对公共道路、公共场所焚烧冥币垃圾的巡查和管控,累计查处焚烧冥币行为94起,现场制止烧柴烤火60余起。

四是开展“四堆”污染整治行动。以中省环保巡查反馈问题为重点,开展“回头看”,深入排查,举一反三,排查“四堆”点位68处。先后6次深入实地进行现场督查、跟踪督办,下发任务单14份,全部整改到位。

五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行动。印发《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年)》《安康市公共机构 2020 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集中宣传9次,印发分类指南、宣传手册4万余份,设置户外大屏投放宣传视频5处,在机关单位楼梯间、电梯间投放宣传视频97处,发表相关稿件 210 余篇。目前市级党政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

六是加快环卫车辆结构升级,推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汽车。截至目前,我市环卫行业已购置各类新能源车辆21辆。其中,汉滨分局购置电动扫地车7辆,汉阴县购置14辆电瓶垃圾桶转运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新增和更新数量占行业汽车新增和更新总数比为17%。

三、下一步的工作

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中肯且实际,我们将认真研究,不断加强和提升碳中和落地的工作,倡导发展新能源,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深学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中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夯实一岗双责,打造一支善作善战环保工作的城管铁军。

二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带动,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确保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度不断提升。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配备分类收集容器及相关暂存设施,细化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处置等环节流程和制度。

三是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每年新购车辆优先或合理配置部分新能源,同时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环卫运行,提升设施水平,合理设置新能源车辆使用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比例。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

                         2021年9月8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