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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政协安康市四届五次会议第277号提案的复函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10时40分

类别:A

杨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环卫洒水车清洁降尘作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在各类城市创建活动的推动下,坚持以创促建,安康中心城区环卫作业设备有了大幅改善和提升,新增了一批环卫机械化洗扫设备,有效提高了环卫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了人工作业强度和安全风险,为城市干净、整洁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印发了《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20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规定城市主干道每日机械化清扫2次(8:30—11:30、14:30—17:30),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其中夏秋季(4月—10月)作业时间为7:00、11:30、13:30、15:30、17:30、19:30,冬季(11月至1月)作业时间为6:30、10:30、13:00、16:00、20:30,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周一、周四各一次,冲洒水车在气温3℃以下及下雨天气不得上路作业)。
    城管部门一直严格执行上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作业频次,根据现有设备情况划分作业区域,制定了作业标准、驾驶员管理办法和驾驶员作业日志,对城区160万㎡主次干道实施多频次机械化作业。城市道路扬尘得到了有效控制,道路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提升。
    当前,城区道路普遍较窄,且均是人车混流的状况,而机械化洗扫车辆车体大、盲区大,在人车密集的城市主次干道进行洗扫作业时,在保证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实在无法完全依靠驾驶人员来规避渍水情况,高频次的机械化洗扫作业致使作业扰民事件时有发生。为最大程度减小机械化洗扫作业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城管部门在组织开展作业时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错峰时间进行作业,但作业设备严重不足,单班作业时间一定程度延长;二是所有车辆都安装了警示灯和提示音乐播放器,车辆上路作业时全程播放提示音乐,提醒行人避让。为了进一步改进改进作业效果,减小机械化洗扫作业对市民出行带来的影响,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城管部门一直坚持在学生上下学期间,禁止一切作业车辆进入育才路等学校、学生密集路段,同时持续加强对驾驶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道德意识、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努力提升环卫作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2.根据城区车流人流情况,统一车辆在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对具体路段作业时车辆功能使用、作业时速等实施细节全面规范,并将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与驾驶员奖惩相挂钩,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对市民的影响,努力做到人性化作业。
    3.在车辆车身明显位置张贴监督电话,市民可就不文明作业行为直接与城管部门对接投诉,城管部门可在第一时间获知驾驶员违规操作的具体细节,并根据一手信息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管理手段。
感谢您对安康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5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