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教体局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作者:来源:安康市教体局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5日10时39分
安康市教体局按照市政府、市创建办对安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教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教育引导师生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校园和社会氛围。
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市教育局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下发《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创发〔2021〕9号)、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函〔2021〕142号)、《安康中心城区教体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教体创发〔2021〕12号),要求中心城区各教育单位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推进以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为主要抓手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和绿色学校建设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师生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营造良好的校园和社会氛围。
明确目标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各教育单位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工作,申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6个,其中市直学校示范点2个(市幼儿园、市第二小学),汉滨区学校示范点2个(汉滨区幼儿园、江南小学);高新区学校示范点2个(高新区第一小学、汉滨区初中高新校区),要求各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大力支持各学校示范点开展工作;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建立工作机制,配置分类设施,加大宣传引导,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办法、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
制定方案完善制度。按照市教体局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中心城区各教体单位成立了垃圾分类组织机构,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了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市直局属 13个单位完善垃圾分类设施标志标识,确保设置准确、合理、规范、美观,并定期做好清理维护,达到整洁完好的效果。
规范收集正确分类。中心城区各教体单位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校园垃圾产生实际,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实行源头分流。市直局属13个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在校园内、办公室、食堂等场所更换了垃圾分类标志牌和宣传设施,共更换垃圾分类收集容器150余个,积极做好分类投放的指导、引导和劝导工作,确保各类垃圾准确分类投放。
积极宣传开展活动。中心城区各教体单位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市直局属13个单位每二季度更换垃圾分类宣传栏1次,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及主题活动80余次,通过校园广播站、网站、橱窗、板报、宣传栏、班会等载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全面提升广大师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向学生、家长及群众发放宣传图册20000余份,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积极组织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学校劳动教育体系,让广大师生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法,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带动家庭和社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师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