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按照《中共安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随文报来,请审阅。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2月23日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法治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将法治理念贯穿城市管理各个领域,全市城管系统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迈出新步伐。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科、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建立月总结工作制度,局主要领导每月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下月工作计划,重要问题专题研究。将法治建设列入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机关党建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党组专题研究法治工作5次,县级领导讲党课5次,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局主要领导牵头,组建专项调研组,完成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实施网格化综合监管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1篇,起草《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审定印发,组织召开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推进工作会,并督导检查汉滨区对网格化综合监管及“两违”管控落实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科学化、智能化管理。
(二)持续深化执法改革,完善法治责任清单。根据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的主要事项和工作任务,制定印发《市城管执法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具体任务清单》,逐项落实共8大类22项法治建设任务。理清权责事项,坚持依法办事,对改革后市局权责事项进行梳理,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城市管理执法权责事项清单》,科学划分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权责事项,完成部分市级城管执法事项和执法队伍下沉汉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措施,释放“地摊经济”活力实现3563人就业。修订规范性文件2份。积极推进城市管理地方立法,向市人大、市政府提交立法建议5份,修订规范性文件2份。
(三)法治宣传形式多样,普法学法氛围浓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印《城市管理执法常用法律法规汇编》1000册,发放《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800册。举办市级城管执法培训4期。开展以案释法、法庭旁听、案审研讨20余次,组织开展公务员网络学法,成绩全部合格。10月20日邀请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李荍律师作《民法典》专题辅导。结合“两会”“3.15”“6.26”“12.4”等重要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各部门开展普法宣传27次,印发各种宣传单张5万余份、受教育人员5万多人次,有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四)全面推进三项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活动,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围绕170项指标体系,补齐短板,建立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会议审查等一批制度。开展执法信息核查登记,完成执法证核发和制服配发工作,采购执法记录仪40部。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城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提升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活动方案》《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办法》等文件,全面应用《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示范文书样本》,针对执法不规范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明显提升。2020年9月,市城管执法局通过省、市司法部门评估组验收,被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创建单位(全市仅有三个单位)。
(五)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市容秩序明显好转。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卫生、违法建设、户外广告等方面综合整治,全面排查城市乱象线索,着力破解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管理等方面的“顽疾”,清理各类野广告900余处,清理建筑废渣30余处,取缔流动商贩260余处,拆除大型户外广告处86处、软体广告274处、更换破旧户外广告4000余平方米。按照市疫情防控要求,对中心城市819个垃圾收集点、868个果皮箱、3个垃圾压缩站及垃圾处理场、城市公厕每日清洗消毒。统筹推进“两违”管控工作,中心城市共有效管控新增两违建设220户,其中,制止违法用地40户,制止违法建设180户,拆除违法建设95户,拆除违法建设面积7359平方米。
(六)夯实环保政治责任,积极推进垃圾分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开展城市道路扬尘、渣土运输、餐饮散煤、垃圾焚烧、四堆乱象为重点的各项环保整治,完成125家餐饮经营单位治理和49家大型餐饮单位达标排放核查任务,检查餐饮单位9231户(次)、清理露天烧烤495户(次)、暂扣煤炉241个、散煤972公斤;检查渣土车5219台(次),执法处罚197台(次),罚款47.05万元;坚持城市道路“522工作法”和“五位一体”环卫作业模式,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保洁质量,主次干道机扫率达90%。制定印发《安康市公共机构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在安康中心城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二级单位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印制安康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2万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不断提升干部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投放精准度。
(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服务以人为本。坚持秉公办案,依法办案,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和举证能力,我局常年聘用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在科学决策、案件审查、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和举证能力,利用和解、调解等多种结案方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为行政相对人解决了大量疑难问题,所办案件多数达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目的,其中2件上诉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得到维持。尽可能做到局领导出庭应诉,2020年1件行政诉讼胜诉。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共处理投诉事项343件,其中电话投诉43件、市政务中心12345便民服务热线137件、信访局转办事项2件,群众来信1件、市委网信办转办事项22件、领导交办1件,做到件件落实,事事有回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八)数字城管加快推进,智慧治理迈出新步。市级数字化城管平台于2020年1月10日开工建设,2020年9月3日项目竣工验收。平台严格按照住建部颁发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标准建设,软件方面完成了无线数据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9大基础子系统建设。拓展建设了汉滨区二级平台、“城市管家APP”、精细化拓展、AI视频智能识别4大平台,实现了包括领导移动督办、移动处置、即时通讯、智能派遣、智能分配、门前四包、车辆定位监管、城市管理服务和视频智能分析等功能,完成中心城区16平方公里的城市部件普查及数据录入工作。外设硬件共安装了18路视频监控和30台车载GPS。同时,完成了与安康智慧治理服务平台的对接,预留了各县区数字城管平台和“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接接口。
二、存在的不足和产生原因
各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体制机制未完全理顺、执法边界不清、联动性不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一)管罚不分,导致执行难。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机构与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住建、自然资源等职能部门掌握着许可、验收、办证等关键信息,对违建案件的查处多来自群众举报或日常巡查,导致综合执法较为被动。存在住建部门、市自然资源局与城管执法等部门职责边界不清、执法协作制度未建立、违法认定不及时、认定标准不明确,认定机制不全面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管理部门有意无意地混淆管理和执法的性质,将管理职能卸载转移到执法部门,以执法解决管理问题,导致管理弱化,容易造成处罚为目的假象。
(二)权责不符,导致效率低。当前,市城管执法局主要行使市住建局依清单划入行政处罚事项。实际工作中,城管部门负责的事项远远超出法定的职责范围,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垃圾焚烧污染,市场管理方面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乱摆摊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等,形成实际工作与法定职责不相符,造成执法主体不合法,同时由于城管执法力量有限,造成疲于应付,工作推进难度大。
(三)联动不够,导致被动执法。执法机构与司法部门联动不够。城管部门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常需要公安、交警、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配合。具体执法中,协调难度大,大多是城管部门单打独斗,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未建立,执法效率不高。
(四)激励不足,导致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而非公务员身份,这与国家相关规定的执法人员身份不相符合。此外,各县区城管执法大队行政级别低,大部分为副科级或股级,执法人员薪酬待遇普遍偏低,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管罚分离要同步跟进。要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权责清单,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要分开,即把业务监管与行政执法分离,由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监管和服务,执法部门具体负责行政执法和处罚,实现管罚分离。
(二)严格依法定权责履职。针对当前行政职权边界不清的问题,建议各部门尽量依照法定职责履行职务,做到执法主体合格,不推诿扯皮,主动作为,真正做到责权对等。避免形成交叉管理和空白管理的局面。
(三)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行政执法信息一体化,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智慧型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妥善解决城管执法人员身份编制问题。建议参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设置行政执法专项编制,将城管执法支队纳入公务员编制,推进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同时参照公安机关标准,完善城管执法人员岗位津贴、外勤补贴、加班补贴、工伤保险、抚恤等工资福利政策,促进执法队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