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周玲、李萍、杨首艳、黄庆雪、李焕龙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您在安康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所提《关于建立“狗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流浪犬是狂犬病疫情的重要传播途径,规范城市养犬管理是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和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2018]41号)精神,明确由公安部门牵头做好养犬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类免疫管理,卫健部门负责犬伤人规范处置和犬只疫苗接种,城管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犬只管理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主动作为。针对公共场所溜犬现象增多,市城管执法局(市创建办)主动作为,积极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专题调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康实际,草拟了《安康市养犬管理办法》,经相关部门、单位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后,于2018年10月16日以正式文件(安城管字〔2018〕56号)报送市政府进行审定。2019年根据市政府办领导批示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由市司法局负责制定出台我市城市养犬条例,相关部门配合。
二是高度重视。今年上半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新一轮城市创建工作总体部署,市城管执法局(市创建办)先后印发了《安康市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安康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开展中心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专项检查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公园广场、园林绿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三是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宣传。要求汉滨区、高新区城管分局做好日常对养犬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在一江两岸、公园广场等人群聚集区发放规范养犬宣传单,对饲养大型犬只的市民及时进行劝阻。二是加大清扫保洁力度。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严格落实市创建办下发的《安康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方案》等文件,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同时督促汉滨区、高新区城管分局实施道路清扫保洁“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对公共场所遛狗后产生的粪便等污染物,要加大清理力度,确保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三是强化督查。督促市公安局牵头做好中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规范携犬遛犬行为,消除流浪犬只,督促汉滨区、高新区城管分局加大市容环境整治力度,严格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实施四允许一承诺一提升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大违规占道售卖犬只行为整治力度,并纳入对市公安局和汉滨区政府城市创建年度考核。截至目前,共捕捉流浪犬28只,查处无证和不文明养犬行为15起,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责令犬主自行处置4起。
下一步,我局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持续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同时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并将规范养犬纳入对各相关职能部门考核,不断提升城市市民规范养犬。
最后,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工作。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8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