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刘连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安康城区“两违”管控力度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案所说,加大安康城区“两违”管控力度是安康城市建设发展的一个务实举措。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中心城市“两违”管控问题。2016年11月市政府办下发《关于试行中心城市建成区“两违”整治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市“两违”管控区域和范围,确定“市管存量、区管增量”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中心城市新增“两违”管控责任主体为汉滨区政府,建立“属地管理、镇办负责”的“两违”防控机制,中心城市“两违”案件发生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也存在您提案指出的“两违”管控力度不够,治而不止,导致国家财产资金流失、社会矛盾增加等问题。2019年5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指示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尽快研究制订整治“两违”问题长效机制。为此,市城管执法局立即组建工作小组,深入汉滨区相关镇办开展调研,派员到徐州、宿迁、常州等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和方法。借鉴相关城市的先进经验和方法,起草了《安康中心城区网格化综合监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初稿形成后,组织多次讨论修订并征求相关部门单位意见,修改完成后已报市政府审定。
该《意见》实施主要是通过建立三级网格构架和六项工作机制,构建“市级统筹、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城市综合监管网格,着力解决中心城“两违”突出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一是区域明确、人责确定。安康中心城市网格化综合监管范围包括汉滨区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建民办、五里镇、关庙镇、张滩镇、吉河镇8个镇办。落实“两违”管控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区、镇办、社区(村)分级建立城市综合监管网格,各级网格内部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二是重心下移、四级联动。以单元网格为载体,重心下移,靠前服务,整合城市管理执法和“两违”管控力量,将4办4镇“两违”管控队伍并入辖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向4办4镇城管执法大队派驻执法人员。三是依法处理、实时监督。落实网格单元执法责任制,以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城管执法事项为重点,严格执法程序,对执法案件全过程记录,随时接受查询和监督。四是配套《意见》实施,制订了《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中心城区所在地的汉滨区政府,重点区域为4办4镇。考核内容为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建设情况、“两违”管控、市容环境卫生。考核方式为实行日常督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对汉滨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增加相应考核分值,并与考核奖励相挂钩。
同时,为妥善解决私人违规建房历史遗留问题,我局会同市住建局草拟了《私人违规建房遗留问题的分类处置办法》。对中心城市规划区(不含高新区)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私人建房开挖证》,但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无法办理完善规划手续的私人违规建房遗留问题,按照依法调查、参照法规、分类施策、妥善处置、确保稳定的原则,逐步妥善处理历史存量违建。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8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执法局 0915-333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