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确保安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顺利运行,须对相关的市直部门、专业单位、街道办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同时将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的设施部件、事件进行量化、细化和具体化。为此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处置和结案》等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处置原则,制订了《安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指挥手册》,请各级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6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无论有无意见)书面反馈市城管执法局。
联系人:亓肖
联系电话:0915-3350137 18690555210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5月28日
安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指 挥 手 册
一、概 要
使用高科技、数字化手段对城市进行综合管理,自2005年首先在北京东城区实施以来,大幅度提高了城市管理效率和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较好的解决了城市运行中的多发问题,取得了显著效果。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有目共睹,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许多地市纷纷引进实施。建设部更是为此制定了相关的7个部颁标准,在全国范围进行大力推广。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上百个城市正式实施,另有若干城市正在进行建设或试运行。数字化手段进行城市综合管理就是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利用空间信息技术、工作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讯技术等数字技术手段,通过对城市管理目标的量化,管理标准的细化,职责分工的明晰化,来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政府信息化相关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味。数字化管理的实施,可使城市管理比以前范围要更广、程度要更深、质量要更高,细节更细,行政成本更低,让老百姓生活得更舒适,社会更和谐。
安康市数字城管系统建设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根据安康市实际情况,本期项目建设将覆盖安康市主城区所辖范围。
为确保安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须对相关的市直部门、专业单位、街道办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同时将纳入城市综合管理的设施部件、事件进行量化、细化和具体化。为此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处置和结案》等相关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重心下移、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处置原则,制订了《安康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指挥手册》,使我市的城市综合管理工作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和精细化,确保城市管理高效、准确、精细。
根据安康市建成区状况以及管理的要求,安康市数字城管系统信息系统将贯穿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涵盖城管、国土、规划、房产、环保、园林、市容、环卫、建筑、文化、旅游、公用事业等城市管理相关领域。
城市市政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等市政工程设施和公用设施,称为部件;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称为事件。
安康市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部件、事件分类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结合我市管理实际,本期将纳入我市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件分五大类: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其他设施,共计76小类。事件分六大类: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扩展事件,共计59小类。
二、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流程
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万米单元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多项数字城管技术,应用信息实时采集传输的方法,创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两个轴心的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把整个工作流程分为七个环节。
1、信息采集
安康市城市综合管理监督中心获取有关城市管理出现问题的信息的过程。在信息系统中,监督中心从城市信息平台上获取信息,途径有信息监督员上报、公众举报、实时视频摄像监控、领导交办和网上举报五种。
2、案卷建立
案卷信息采集员上报的问题通过信息采集终端(城管通)上报至监督中心,由监督中心受理员进行登记、受理。
其他来源的问题如:公众举报热线反映的问题、领导批件转来的有关部件、事件问题及部门转发的问题等由监督指挥受理员统一接收,并对这类问题进行登记受理。有些问题需要确认,发给信息采集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反馈。
信息采集员核实完成后,受理员根据核实结果,将案卷转发给值班长进行立案。
值班长对符合立案标准的各类问题进行立案,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回退给受理员,由受理员做不受理并说明原因。
3、任务派遣
指挥中心负责进行任务派遣。监督中心将立案案卷批转至城市综合管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根据案卷发生区域和问题内容确定派遣责任单位,将工作任务,以工作表单的形式发送到专业部门。同时该案卷开始计时并自动进入督办阶段。指挥中心对专业部门进行全过程实时督查。
4、任务处理
指挥中心负责对案件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和协调。各城市管理专业部门负责对指挥中心派遣的城市管理事、部件问题进行处理,并在问题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地反馈到指挥中心。
5、处理反馈
相关责任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处理完毕后,相关处理人填写办理过程,将已完成的案卷转回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接到反馈案卷后,认真办理完成核查登记,并将案卷通过城市综合管理数字网络反馈到监督中心。监督中心对处理反馈过程进行全过程实时监督。
6、核查结案
监督中心根据从信息平台上获取的问题处理结果信息,通知问题所在位置的信息监督员进行核查,信息监督员通过现场验证,将确认的信息反馈至监督中心,如果信息一致,进行结案,否则重新进入任务派遣环节。
7、综合评价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城市管理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价体系由区域评价、部门评价、岗位评价组成。
三、 安康市数字城管系统工作流程示意图
四、部件部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