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对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制定本年度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创建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信息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结合城市管理、城市创建中心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城市管理、城市创建政府信息,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提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城市管理工作公开透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及时成立了由局(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工作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政办科(综合组)牵头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1名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每日登陆维护、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改完善了《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创建办)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印发了《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创建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办法,要求系统各工作组围绕城市管理、城市创建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主要任务、重大事件及时主动对外进行公开,并将信息公开任务情况纳入每月工作目标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严格落实源头管理机制。要求系统各部门在公文、信息等各类文件起草阶段需确定文件公开形式,凡是能公开的内容一律公开,不能公开的说明理由,从源头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出台阳光透明、合法依规。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按照保密审查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逐级把关,确保公开文件不泄密。三是严格落实及时发布机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都会在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中及时发布,最大限度地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三)丰富公开形式。坚持把安康市政府网、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创建办)网站作为全局(办)统一集中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向公众提供政策法规、新闻动态、通知公告等各类信息。借助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创建办公室)网站、“安康市创建办”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的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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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320 |
15 |
行政强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 |
813.3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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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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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科研 |
社会 |
法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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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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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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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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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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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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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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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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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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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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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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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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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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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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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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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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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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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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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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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有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较为被动。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深入,公开的形式还不够充分、完善,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还不够完全到位。下一步,我局(办)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部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一是进一步贯彻执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细化,全面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二是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重点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及时解读发布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政策信息,回应热点问题。四是采用更为丰富的公开方式,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