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县区城市创建指挥部,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省级媒体驻安记者站:
为扎实开展新一轮城市创建宣教工作,发挥城市创建好新闻的示范、引导作用,营造良好的城市创建舆论氛围,安康市委宣传部、市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城市创建好新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在 2019 年度内首次刊播于正规主流新闻媒体或重点新闻网站的作品。
二、评选类别
1、报纸类:包括消息、通讯、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评论等。
2、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新闻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访谈节目、现场直播、电视纪录片、公益广告等。
3、网络类:包括新闻报道、网络专题、网络访谈、公益广告等。
三、评选标准
1、围绕“五城联创”主题,宣传安康城市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安康城市创建好故事;
2、宣传内容真实,舆论导向正确;
3、新闻作品视角独特,主题鲜明,语言生动;
4、在主流媒体(网站)重要版面和栏目刊播。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推荐
1、各参评单位要对参评作品进行初评,择优推荐代表性作品参评。
2、各县区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的城市创建新闻作品,由各县区委宣传部或县区城市创建指挥部宣传组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 5 件;市直新闻单位组织采写的新闻作品,由市直新闻单位推荐申报,总数不超过 4 件;省级媒体驻安记者站采写的新闻作品,由各记者站推荐报送,总数不超过 3 件;在中、省媒体发表的重要新闻作品由中、省媒体择优报送,或由市委宣传部外宣科推荐参评。
(二)报送
1、每件参评作品包括作品和推荐表,一式两份。文字材料由 1 份作品原件和 1 份复印件组成;音频、视频资料按推荐目录顺序刻录 1 张光盘;网络类作品要附网页链接及作品打印件,随作品报送。
2、参评单位要填写《“城市创建好新闻”申报推荐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五、奖项设置
“城市创建好新闻”分设一、二、三等奖,共 60 件。其中一等奖设 10 名,二等奖 20 名,三等奖 30 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同时设立“城市创建宣传贡献奖”5名,表彰宣传安康城市创建优秀新闻单位和集体,授予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闻作品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变更,参评作品署名与作品刊播时署名不一致的,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2、本次开展“城市创建好新闻”评选活动,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县区城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要精心组织,认真策划,邀请和组织各级媒体围绕城市创建主题,加强宣传力度,力争推出一批站位有高度、思想有深度、情感有温度的新闻精品。同时要注意收集各类媒体刊发的相关新闻作品,按要求积极做好“城市创建好新闻”申报和参评工作,于 2019年 12 月 20 日前,将参评作品连同推荐表,统一报送安康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宣教组,年底统一评选表彰奖励。
报送作品联系人:
市创建办:韩荣铎 联系电话:3330116
电子邮箱:akcscj@163.com
附:“城市创建好新闻”作品申报推荐表
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