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庆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在安康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建立废旧签字笔回收机制,从源头减轻环境污染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安康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编制中心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的要求,按照职能我局及时督促汉滨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职能予以落实。现复函如下:
依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17年11月6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区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实施范围包括:公共机构、相关企业、社区等。《方案》还要求对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投放,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对可回收物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您提出的"建立废旧签字笔回收机制,从源头减轻环境污染的建议",我局已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安康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采取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生活垃圾"四类,您所提到的废旧签字笔便是属于可回收物范畴,它的投放暂存应设置收集容器或临时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收运处理的方式采取自行运送,或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拟于2018年九月起在汉滨区、高新区先行试点,通过成功打造试点,逐步扩大至全市范围.
最后,也希望您能多提意见,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局 0915-33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