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孝斌、宋爱华、刘连德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和城市创建工作的关心支持,你们在安康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对中心城区人行道开展清障行动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安康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负责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的要求,按照职能我局及时督促汉滨区政府按照相关职能予以落实。现复函如下:
针对委员的建议,市城管局(创建办)高度重视。近年来,通过不断采取一系列举措来加强对中心城区人行道停放车辆的管理。
一是及时制定下发人行道机动车辆停放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任务、责任分工、管理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进一步夯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要求汉滨区城市管理局责令各城管大队分别成立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组,坚持采用严管重罚的方式,分片逐街道治理。重点加强对南环路、育才路、金州路、兴安路、大桥路、巴山路、江北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整治工作,彻底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以及在人行道上安装地锁、栏杆、铁链等堵塞人行道影响行人通行等问题,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禁止审批在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停车泊位。对中心城区内公共区域、宾馆、饭店门前的人行道已审批的停车泊位按照规范要求对泊位的标识标线进行了重新施划,并严格规范管理车辆停放;对审批许可到期的泊位予以彻底的清理取缔,以后不再进行新的审批设置。
四是已协调市区建立了机动车违停信息城管、交警共享机制,实现了上传人行道机动车违停信息进入交管应用平台,有效解决城管现场执法难度大和易激发矛盾的问题,城市道路秩序得到改善。自2017年8月1日共享平台启动以来,共查处违停车辆6485车辆,其中处罚2234辆,批评教育1020辆,责令当场驶离3231辆。同时,市城管局(创建办)积极向市住建部门建议在车、人行道结合处设置隔离桩(球),有效地从源头减少违章现象的发生。
五是做好自行车(含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规范停放管理工作。由各城管大队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三车”停放区域,实行划线规范停放。积极组织协调城管公安大队、交警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整治工作力度,确保中心城区人行道规范、有序、畅通。
下一步,市城管局(创建办)将继续加大对城区人行道的日常巡查监管,确保人行道畅通、有序。也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
2018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城管局 0915-333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