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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干部职工关爱制度》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5日10时48分

各工作组(科):
    为进一步落实“三项机制”,建立干部职工关怀机制,经局(办)党组扩大会审定通过,现将安康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公室)《干部职工关爱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安康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公室)党组
                                             2018年3月19日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市创建办公室) 干部职工关爱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三项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干部职工关怀机制,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与动力,经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人文关怀,着力解决实际困难。
    1.加强办公硬件设施建设,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办公、工作中实际困难。 
    2.重视干部培养锻炼,建立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制度,有计划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锻炼、外出学习培训。
    3.实行干部职工体检制度,每年度组织安排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体检,重视关心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设立健康监测小屋,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健康意识,保持精神良好状态。
    4.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干部职工按规定休年假,确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经核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工资补偿。
    5.足额保证法定工会福利待遇,依照相关规定发放节日慰问品。干部职工生日送祝福,由机关工会和综合组(政办科)安排,在干部职工生日发送祝福信息,派送一个生日蛋糕和一束鲜花,总价值不超过300元。
    6.对机关干部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直系亲属去世等进行走访慰问。
    (1)机关干部符合政策结婚、生育的,由机关工会安排人员前往慰问,给予300元慰问金;
    (2)机关干部职工患病住院治疗的,由机关工会安排人员前往探望,给予500元慰问金;(每年不超过1次)
    (3)对生活确有较大困难的干部职工,根据困难程度,给予300至1000元补助,特别重大困难的,由机关工会多渠道争取补助;
    (4)机关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或离退休老干部去世,由综合组(政办科)会同机关工会安排吊唁,前往慰问其家属,送去花圈,给予不高于1000慰问金。
    7. 落实各项奖励政策,个人或集体被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奖励外,可按鼓励激励机制再给予适当奖励。
    8. 协助解决干部职工子女上学和照顾老人等问题,努力消除干部职工后顾之忧。
    二、开展文体活动,陶冶干部职工情操。
    9.机关工会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体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缓解工作压力,促进沟通交流,增进团队合作。其中,文体比赛在精神奖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10.设立机关图书室,逐年增加图书室的存书量和种类,供干部职工阅读,拓宽视野,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知识面。
    11.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习教育,鼓励干部职工通过参加自学考试、在职研究生教育等形式提高自身文化素质,适度解决继续教育中的困难和问题。
    12.对干部职工调离或退休的,赠阅一套价格适当的优秀图书,退休或离岗的可同时发放其他纪念品,总值不超过1000元。
    三、关爱心理状况,为干部职工疏导减压
    13.建立健全心理健康预测和干预机制,每年举办1-2次心理健康讲座,增强干部心理健康意识;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员,开展谈心交流、疏导,舒缓干部职工的心理压力。
    14.坚持领导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层级管理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六必谈”(岗位变动时必谈,思想波动时必谈,工作失误时必谈,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分歧时必谈,有不良反映时必谈),通过谈心交流及时把握干部职工的思想脉搏和心理状态,理顺思想情绪,化解困难,增强信心。
    15.重视老干部工作,综合组(政办科)要加强与老干部的日常沟通联络,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春节、重阳节等重大节日,对离退休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慰问,对生活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职工进行走访慰问,每人每年1000元;重阳节前夕,组织一次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