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了解到,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安康市中心城市精细化管理示范街试点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管理,提高城区道路利用率,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经研究,决定取缔中心城区部分主干道停车泊位。
据悉,从2015年11月20日零时起,取缔南环西路(香溪大道十字至市委十字),大桥路(香溪大道十字至陵园路十字)临时停车泊位共计44个,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取缔后,需要进入该区域停放的车辆,一律进入南环路立体停车场规范停放;取缔香溪路(新城派出所门前)临时停车泊位共计8个;自2016年1月1日零时起,取缔巴山中路两侧(雷神殿十字至马坎十字)临时停车泊位共计70个,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泊位取缔后,需要进入该区域停放的车辆,一律进入巴山中路立体停车场规范停放。
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负责清楚上述路段临时停车泊位的标线,设立道路禁停标识标牌,加强交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同时,汉滨区城管局加强对“两纵三横”示范街(香溪路、大桥路、南环西路、育才中路、巴山中路)区域人行道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