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市级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中心城市管理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中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四)负责安康中心城市数字化城管的规划、建设、运行和指挥调度工作,指导各县城市管理工作。
(五)负责受理中心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六)负责城市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任务分解、培训指导、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中心城市管理维护经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使用。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一是建成国家森林城市;二是确保国卫复审通过;三是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四是抓好健康城市建设;五是切实提升城市品质;六是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七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为2015年新成立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4个科室:政办科(监察室)、法规宣传科、监督检查科、创建指导科。总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安康市城市管理局是2015年新成立单位,2016年底总资产529866元,暂时没有固定资产。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确保全局人员工资发放和机关正常运转,保证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13.2165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因2016年无年初预算,故无上下年对比。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21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预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656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分类,基本支出113.2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8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6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
2016年度无年初预算,故无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年初安排保障机关运转、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共19.8万元。
5、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计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耗材购置和日常维修。
八、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安康市城市管理局暂无专项资金预算。
九、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