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省环保厅发布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13个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67.8天,比例为73.7%,同比减少4.5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为0.3天,同比增加0.3天;PM10平均浓度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3%;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3.2%。
三季度,13个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安康、商洛、汉中、宝鸡、杨凌、榆林、铜川、延安、渭南、西咸、西安、韩城、咸阳。
三季度,13个市(区)优良天数为46~92天,铜川、商洛、韩城优良天数同比有所增加。宝鸡、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韩城、杨凌未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且同比持平。
全省主要河流中,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渭河干流水质有所好转,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0.5%和18.9%;渭河干流出省潼关吊桥断面继续保持Ⅳ类;渭河支流水质有所好转,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2%,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无定河、延河中度污染。2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