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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 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9日17时10分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关于印发《安康市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

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安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新一轮城市创建以来,全市上下紧扣“五城联创、四级同创”目标任务,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城市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形象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增强,2020年我市中心城区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暗访复查。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卫生城镇评审工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0]8号)要求,2020年国家卫生城市的国家级复审统一延期一年,2021年全国爱卫会将适时组织对我市中心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进行国家级复审。

  根据省级暗访复查反馈的薄弱环节和意见建议,市创建办结合中心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实际和行业达标管理要求,制定《安康市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目标任务》,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强化职责担当,夯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迅速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中心城区国卫复审顺利通过。

 

 

 

附件:2021年国卫巩固提升目标任务.doc                            


安康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