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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日期:2020年07月10日13时20分
文件名称: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
索引号: szfgzbmscsglzfj/2020-0336 公开目录: 城市管理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安城管字〔2020〕53号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10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0年07月10日13时20分

各县城管局(执法大队)、高新区城管执法局、恒口城管执法大队、瀛湖综合执法大队、市城管执法局汉滨分局、市城管执法支队、局各科:
    新冠疫情发生后,全市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工作,为保障城市平稳运行做出了积极贡献,社会反响良好。2020年6月15日,汉阴县执法人员与流动摊贩发生冲突事件,暴露出各地执法队伍的学习教育还不够深入,执法人员管理不够严格,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当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文明执法的特殊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检查权,审慎使用行政强制权。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管理,协管人员只能配合执法人员从事辅助性事务,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严格遵守《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做到着装规范、用语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杜绝粗暴执法和选择性执法,严禁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严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行政相对人物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城管执法人员外出执法时应随身佩带执法记录仪,并对执法全过程进行摄像录音。凡是未按规定配备的,要加快配备;严格遵守执法执勤车辆各项管理使用规定,定期对执法执勤车辆行车路线、车辆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自身安全和行车周围安全。
    二、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开展落实“城管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认真践行“721工作法” ,通过开展“城管进社区”等活动,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群众所急所思所盼。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要因地制宜、依规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工作,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管理标准,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在指定区域经营,规范临街商铺越门经营,支持帮助摊贩、店主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六稳”工作、“六保” 任务的落实。
    三、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不断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优化执法力量,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比例,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加强执法人员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全面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着装管理,坚决纠正擅自扩大着装人员范围,违规使用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有效化解执法冲突难题,不断提升执法效率。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约束与法律规制相结合,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四、优化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采取日常巡检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沿街商铺和居民小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不断提升自律意识,及时清理“夜市”过后在路面形成的垃圾污渍,加强各临时摊区摊点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切实做好门前清洁、垃圾分类等工作,确保责任区域达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目标。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或者列入诚信“黑名单”;要健全完善由政府、商户、各责任单位和群众共同参与的城市环境卫生多元共治机制,全面有序推进街道路面、商铺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要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治理框架,形成环境清洁长效机制。
    五、做好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一要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有效引导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支持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二要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事迹,讲好“城管故事”,营造良好、积极、和谐的舆论氛围。三要加强城市管理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舆情及时处置报告制度,对于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将基本情况和处置结果报告市局。四要加强城市环境卫生宣传教育。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法规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