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2020年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安康市范围内所有天然水域实行禁渔制度,其间禁止除增殖渔业之外的一切捕捞行为。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籽在腹中”。每年3-6月,是天然水域多数重要鱼类的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禁渔能有效保护鱼类产卵、孵苗及保护幼鱼生长,促进鱼类资源的自然涵养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
“禁渔期间,如果违反规定捕捞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没收涉渔船只,”市渔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说,“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捕捞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据了解,2019年全市共办理各类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1件,行政处罚38人,罚款4.9万余元;办理涉渔刑事案件11件,处理涉案人员18人。“在处罚类型中,存在酒店和集贸市场非法销售鱼获物、抖音展示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市渔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在公安和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对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的监控已达到了全覆盖,随着全市禁捕工作的全面推开,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将无处遁形。”另外,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市面上也存在部分饭店餐馆、菜市场打着销售野生鱼类的旗号,实际上销售养殖鱼类的情况。”
关于禁渔,许多不了解的市民可能会疑惑,是否未来4个月没有鱼吃了?据了解,2019年,安康完成水产品产量4.16万吨。我市拥有“安康汉水鱼”集体商标,全市各级有水产良种繁育示范园10家,渔业产业园区109个,7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个省级渔业重点龙头企业,常规鱼种的繁育和养殖技术都很成熟,相比不可控的天然水域,养殖的水产品品质也会更高,因此禁渔期基本不影响市民吃鱼。“其实大家日常食用的基本上都是养殖鱼类,4个月的禁渔期主要针对的是野生鱼类,禁渔期间不食用野生鱼类也是普通市民履行义务、保护安康生态的体现。”市渔业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说,“我们倡议各位市民朋友树立正确的饮食观,禁渔期间不食用野生鱼类,倡议广大钓友,不使用违规钓具钓鱼、不多杆钓鱼,尽量不钓鱼。”
另据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我市已于2020年1月1日实现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其他汉江重点水域将在2020年年底完成全年禁捕,暂定实施10年禁捕,使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25年,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汉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